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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以下简称为“浙研院”)致力探索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多学科交叉融合与跨校导师团队指导为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现设有财政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管制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共1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税务、金融、应用统计、法律硕士(法学)、电子信息共5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现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就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补基本条件

申请“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三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具有开展跨学科研究的学术兴趣和研究能力,且达到《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第七条“导师参加聘任的基本条件”。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专业

面向全校各个专业增补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生导师,其中招生专业的硕士生导师为第一导师,非招生专业的硕士生导师为交叉培养导师。

(一)2024年招生专业为:财政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管制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等1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税务、金融、应用统计、法律(法学)、电子信息等5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各招生专业的学科交叉培养方向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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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校各个专业有志于从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的硕士生导师均可申报交叉培养导师。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导师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各学院完成审核推荐工作,报浙研院审核确定。

四、时间安排

1、4月22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

2、4月23日-4月26日,各学院完成申请人材料的审核和推荐;

3、4月30日前,各学院将推荐人员申请表汇总(1式1份)、申请表(1式3份)和相关材料交至4号楼217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shen@zufe.edu.cn,联系人:沈晨杰,联系电话:89877505(89505)。

附件: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与管理规定》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

研究生联合培养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2024年4月9日

附件: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与管理规定》.docx

附件3:“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docx

附件2: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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