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2013-11-01
工作环节
完成时间
负责部门
工作内容
备 注
预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学位点负责人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4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委员会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10月18日前
学院
论文递交与审查
申请人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向研究生处递交审查论文(每人1本)。
10月30日前
论文形式审查。
11月4日前
研究生处
向研究生处递交经形式审查合格的论文电子文档
11月6日前
论文重合率检测与盲审
重合率检测
11月13日前
经重合率检测合格的论文,统一组织盲审(学术型研究生每篇论文送3位校外专家)。
11月18日—12月15日
答辩申请
盲审合格者递交《答辩申请表》,学院审查答辩资格,将符合资格者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12月20日前
符合资格者根据盲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论文后,向学院递交论文答辩文本7份(按研究生处要求制作)。
12月24日前
申请人向学院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1式2份。
论文答辩
按《浙江财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操作。
12月25日—1月8日
答辩材料汇总、归档
1.研究生根据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学院整理答辩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
3.研究生向学院递交6本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的正式论文(其中3本学院留存,1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图书馆,2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处),论文电子文档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处信箱(yjs@zufe.edu.cn)。
1月9日—12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
1月12日前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