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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项目与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各学院(研究院):

为培养我校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升科研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项目与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为全脱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须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条件和研究能力。项目团队设负责人1名,成员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增减或替换;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研究生组成团队。

2.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为项目提供全程实时指导。“田野调查”基金项目需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家学者推荐。

3.申报项目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可行,有创新性、实用性以及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4.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支团队不得用相同或相似主题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已承担上一年度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但未结项者,不得再申请本年度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已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经申报人填表申请,由学院组织评审并报研究生院复核后予以立项。“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由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和推荐名额组织申报并进行初审后,将拟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材料),于6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校级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于6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各学院应严格审核避免学生重复申报,研究生院对于重复申报的项目将直接不予立项。

2.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的选题意义、学术性、调研性、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评审把关,确定“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三、项目及经费管理

1. 全校拟设2020年度“田野调查”基金项目50项左右,推荐指标分配见附件;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数由各学院自定。

2.校级科研项目由学院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予以资助,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项,拨付方式由学院自定。

3.“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为5000元,研究期限为一年。一经立项,资助经费按总额的50%发放给项目负责人,其余经费在结项时拨付。

5.各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应按进度要求认真执行,各学院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所有立项项目都必须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抄袭、欺骗等行为的,学校将做撤项处理,收回资助经费,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未按时结项、验收不合格或经费未按规定使用的项目,研究生院将不再划拨结项经费。

四、鉴定结题

1.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项鉴定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原则上每个项目需发表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未取得上述成果的,需接受学院组织的项目结项鉴定,经专家认可方可结项,结项结果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2.“田野调查”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A(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厅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国家二级B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研究成果,需申请接受学校组织的结项鉴定,经专家认可方可结项。

附件:1.“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2.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1日

附件【附件1 田野调查项目相关附件.zip】已下载201
附件【附件2 校级课题相关附件.zip】已下载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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