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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浙江财经大学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4

各相关学位点、2021级联合培养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联合培养研究生采取双导师制,由浙江财经大学与嘉兴学院各指派导师共同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与浙江财经大学导师双选按照《关于开展导师与2021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执行,与嘉兴学院导师双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时间为2021年9月4日-9月16日;

二、研究生查看嘉兴学院导师的基本信息(附件1),根据导师指导专业、研究方向与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后选择导师,填写《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附件2)。9月10日前,联培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浙财大)汇总《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发送至嘉兴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联系人;

三、嘉兴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根据《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了解研究生个人基本信息,根据师生意愿,确定选择结果。9月15日前,将《嘉兴学院导师与2021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登记表》(附件3)发给联培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浙财大)。

四、9月16日前,研究生秘书(浙财大)通知本学院研究生双选结果。并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在“指导教师管理”中“指导小组汇总”界面下将嘉兴学院联合培养导师添加为指导小组成员。

附件1:嘉兴学院导师基本信息

附件2: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

附件3:嘉兴学院导师与2021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登记表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4日


  • 附件【附件3:嘉兴学院导师与2021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登记表.xls】已下载156

  • 附件【附件2: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doc】已下载208

  • 附件【附件1:嘉兴学院导师基本信息.rar】已下载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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