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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27

一、总则

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构建切实有效的甄别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浙财大〔2022〕136号)文件精神,同时为确保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工作组织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长:王聪聪

成员: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学科负责人、学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招生条件与招生名额

1.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2.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我院应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3.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应有国家级在研课题或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或生活津贴。

4.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占当年学校下达到我院的招生计划数。连同其他招生形式,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同一个专业原则上每年只能录取1名博士研究生。

5.招生指标

我院招收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数量占当年学校下达到我院招生计划数的50%。若我院招收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则剩余招生计划数将转入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选拔模式与条件

1.硕博连读的选拔模式为“2+4”(硕士阶段 2年、博士阶段 4年),选拔时间为硕士期间的第三学期末。

2.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着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强烈愿望和顺利完成博士学业的良好条件。

(2). 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二硕士研究生。

(3). 所有已修读课程须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记录。

(4). 外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5.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在SCI、SSCI等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5).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科研成果须提供有关材料。

科研成果:原则上要求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二级A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具体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目录请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浙财大〔2021〕16号)。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金融学科有较强的关联性。

(6). 原则上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选拔时间与程序

1.报名(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3年1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直接交至我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5)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6)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7)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和拟接收申请人为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意见;

(8)两名校内外与申请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2月中旬前)

我院根据本单位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经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2月下旬)

我院“硕博连读”制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我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4.录取(3月上旬)

我院经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七、学籍管理与培养要求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攻博入学手续之前,应继续在硕士生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若有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情况,将依规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2.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6年(含硕士培养阶段)。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提前毕业条件需满足: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在满足《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中授予博士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应以“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B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按照发表当年的学校科研处期刊定级标准确定级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制范围内未能按期毕业,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延期期间,学校不再发放奖助学金。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延期)为8年(含硕士阶段2年)。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并报到后,方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其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各类评奖及博士学位答辩的成果均须是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发表的成果。

4.硕博连读研究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应在其导师指导下制定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5.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因参加中期考核未通过或个人原因申请中止攻读博士学位或导师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经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可以申请转回原就读硕士专业培养,达到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要求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毕业和授予硕士学位。

6.退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在退出后两年内完成硕士学业,否则按硕士结业或退学处理。结业的条件和相关处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八、学位授予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及授予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修完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毕业和授予博士学位。

3.硕博连读研究生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又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经学位申请人同意,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按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1.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求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2.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产生疑议,可向我院提出申诉,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我院咨询电话:0571-86735861,申诉电话:0571-86735860。


十、其他

1. 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未尽事宜按照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 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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