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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各学院(研究院):

临近学期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结束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结束时间为第16周(2020年6月19日)。

二、考核形式、时间及命题要求

1.考核形式:期末考核可以采取笔试、课程论文两种形式。

2.考核时间:本学期期末考核时间为第17-18周(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3日)。

3.命题要求:研究生期末考核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

(1)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要求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非学位课可采用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应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试卷卷头见附件1),一套用于期末考核,另一套备用或作补考用。

(2)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每个考场至少要有两名监考人员,并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考试的各项规定。专业课程考试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安排考试,监巡考工作由学院负责实施,研究生院与研究生督导组将进行抽查。各门课考试场地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座位数需能保证考生间隔就坐。

(3)以考试方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需将试卷、答案与评分标准(含电子文档)、考试情况分析表(系统中填写打印)、成绩单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一并交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用于存档;以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应向学院提交成绩单、论文评阅书(附件2)、学生论文等用于存档。

三、关于课程成绩

1.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应综合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其中期末考核成绩不低于50%,研究生学位课成绩以7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课程成绩评定须客观公正。

2.以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授课教师应从选题、内容、观点、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对论文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不少于50字的论文评语(论文评阅书见附件3)。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为规范诚信考试,考生参加考场的考试须签到。开课学院应通过查看系统内课程的详细情况,填写每门考试课程签到表(见附件3),用于考场签到。

2.成绩录入:任课教师登陆学校信息服务门户左侧的“研究生系统(新)”,在系统 “教学培养管理—学生成绩录入”模块中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数据分析,任课教师需在“教学培养管理—考试情况分析”中完成考试情况分析表的填写,成绩单及考试情况分析表用A4纸打印并签名,交学院存档。

3.任课教师应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各开课学院审核确认后学生方可在系统查询成绩。成绩系统提交后,授课教师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或补登学生考核成绩时,应写出情况说明,经授课教师本人签字、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在新学期开学第二周之前报研究生院,由系统管理人员更改或补登学生成绩。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卷头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成绩评阅书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签到表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3日



附件【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试卷卷头.doc】已下载30
附件【附件2 研究生课程论文成绩评阅书.doc】已下载27
附件【附件3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签到表.xls】已下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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