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本科生工作 > 正文

学生工作

本科生工作

关于开展榜样的力量——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十佳大学生”评选暨优秀学子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进德修业 与时俱进”的校训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现当代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要求推荐大三、大四的学生,上一年度已获评“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推荐。

二、荣誉设置

原则上评选2023“十佳大学生”10名,“十佳大学生”提名奖6名。

三、推荐标准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学院审查证实予以推荐申请。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全校范围内以各学院、各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金融学院推荐本科生名额为1名。

(二)现场评选展示

学校将组织进行现场事迹报告和评选展示,最终确定结果。

五、材料报送

各班级在11月13日中午12:00前将十佳大学生评选推荐材料报送给带班辅导员,文件命名为金融学院+十佳推荐材料+姓名”(纸质+电子);11月27前报送推荐学生现场参评展示PPT,文件命名为“金融学院+姓名+十佳展示PPT”;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说明。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月9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