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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各位老师:

为预估上半年的工作量,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核算,本次科研成果统计只统计以下内容:

12015年度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级B及以上);

22015年度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二、上报要求和时间

登陆科研管理系统(http://my.zufe.edu.cn,将符合本次统计内容的2015年个人科研成果填入系统,并于622日前将论文原件等相关材料交到学院楼421办公室。课题由科研处在下半年全校科研成果统计时统一录入系统。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老师准确详细录入个人科研成果,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成果名称(成果名称无需添加书名号、引号)、作者、内容、字数、刊物级别、发表时间、期号(期号填写格式:“2015年第X期”)、是否署名本校等信息,保证已通过初审数据的准确性。

(二)一级B以上期刊论文,需提供文章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系统功能上传(电子版内容需与发表文章相一致)。

(三)SCISSCIA&HCISCIEEI等检索,需上报原件、检索证明,证明上必须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公章。国际期刊需提供期刊原件。

(四)录入格式要统一。

1.成果名称、刊物名称等信息在输入时,不要在两头加书名号;

2.外文期刊务必将中文、外文题目同时录入,字数以万字为单位;

3.发表在增刊上,或是短论、书评等文章,应直接录入刊物名称,并在刊物名称后加以注明,例如:管理世界(短论)等。

(五)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的,成果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论文、著作由校内多人合作的,成果也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

(六)发表在2014年第四季度或最后一期、且未计算工作量的论文,发表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12.31

(八)此次科研成果统计由学院组织,科研工作量是为预估工作量而暂定的,科研工作量的最终确定以本年末科研处统一组织的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工作量核算为准。

                                                金融学院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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