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纪检〔2020〕1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实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意见》(浙财大党〔2014〕70号), 现将召开2020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机关职能部门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应于12月25日前完成。
三、分析内容
1.重点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的有关指示批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发展”和“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两个政治监督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开展检视分析。
2.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突出问题开展分析。
四、参会人员
二级党组织成员、非党组织成员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二级纪委委员,视情况可扩大到下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分管(联系)校领导和联系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以上要求,充分做好会前准备,主动邀请有关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出席会议指导,并于会议召开前两天将分析会安排和主要议程报校纪检监察室。
2.各分党委(党总支)应紧密结合政治监督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回头看”和日常工作,认真查找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的有关指示批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发展”“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以改进提高。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后,请于12月28日(周一)前将会议召开情况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朱莹
联系方式:86754555 zjjs@zufe.edu.cn
校党委办公室
校纪检监察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