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0〕120号)和《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竞聘工作,同时一并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竞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一)专技二级岗位
1. 2020年3月1日在岗,现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且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3月1日达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
2. 2021年3月1日在岗,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3月1日达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
(二)专技三级岗位
1. 2020年3月1日在岗,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3月1日达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
2. 2021年3月1日在岗,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3月1日达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申报人员,应具备《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0〕120号)规定的条件。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三、材料要求
1. 5月6日前,请符合二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分别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人事处,电子稿发到szgl@zufe.edu.cn,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现聘三级岗位竞聘二级岗位人员需同时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和《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申报表》。
四、其他
1.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申报人员所填报的教学科研成果应是聘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申报2020年岗位成果截止到2020年2月29日,申报2021年岗位成果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聘任名额根据学校当前岗位空余、下五年人才队伍发展需要、退休等情况确定。
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须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相应的目标任务,聘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受聘人员进行严格考核。
3.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下轮岗位聘任不得申报聘任同级或更高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聘任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马利刚、丁洪
电话:87557036、87557051 地址:行政楼306
附件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
2.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表
3.《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0〕120号)
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xls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表.doc
附件3: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大〔2020〕1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