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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底财务关账通知

2018年11月16日 09:21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浙财会〔2018〕3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因新旧制度衔接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复杂性,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新旧制度正常、有序衔接,现将2018年底财务报销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底停止报销时间

1.国库专项经费。国库专项经费业务(项目经费编号以字母Z开头)报销截止到12月14日(周五)。

2.非国库经费。非国库经费业务报销截止至12月16日(周日),周六、周日网上预约将开放;12月17日起暂停报销。已预约的单子务必在12月17日上午11点前递交自助投递柜或计财处柜台。

二、注意事项

1.校内外各单位间的有关经济业务往来、转账和结算事项。请各单位督促经办人务必于 2018年 12月 16日 前到计财处办理转账结算手续。

2.本年所有过期的预约单请自行撤销。

3.请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合理安排相关财务工作,尽快办理各项报销及年终结算业务。特别是2017年下达的国库专项,请务必尽早处理。

2019年开始报销时间,将根据新旧制度转换完成情况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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