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2017-2018学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新学年开学工作做好准备,经学校研究,现将2017-2018学年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短学期安排
7月9日至20日为学校暑假短学期,主要安排实践教学和其他教学活动,由有关部门和各学院(部)自行组织。
(二)暑期放假安排
1.学生:7月9日起正式放暑假。
2.教职工:7月11日起正式放暑假,暑期实行轮休。
(三)开学安排
1.学生开学安排
(1) 15级、16级、17级本科生和16级、17级研究生9月9日报到注册,9月10日正式上课。
(2) 18级本科生9月12日报到,9月13日至18日入学教育,9月19日正式上课,军训时间另行通知。
(3)18级研究生9月12日报到,9月13日至14日入学教育,9月17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开学安排
9月8日(周六)教职工正式上班,9月9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暑期轮休工作安排
学校实施寒暑假轮休制度,为广大师生假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保障暑期学校的正常运转。
(一)轮休时间安排
1. 7月11日至9月7日期间的工作日实行轮休。
2.轮休期间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轮休工作要求
1.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在轮休期间正常运转,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在岗,在岗工作人员须能办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事务。
2.各教学研究单位在确保正常运转、做好在校师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制订轮休工作方案,报党校办统一公布。
3.图书馆、财务报销大厅、学生事务中心正常开放,具体开放方案由相关部门另行制订,报党校办统一公布。
(三)轮休工作督查
学校成立寒暑假轮休工作督查工作小组,由监察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组成,加强对寒暑假轮休工作的考勤和督查。学校轮休工作情况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监督投诉电话详见监察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当日轮休工作安排表。轮休期间一旦发现缺岗等有违轮休规定的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暑期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有序,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文明的假期。
2.有关部门要做好暑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困难党员、困难学生、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走访工作。
3.有关部门要做好暑期的班车、就餐、水电、网络等综合保障工作,统筹做好教学设备维护保养、房产维修改造和后勤设施改善更新工作,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保障。
4.暑期严格执行中层及以上干部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时巡视校园及学生生活区,认真做好台账记录,保持信息畅通,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迅速指挥、协调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具体值班安排详见校内值班安排表。
5.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要切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单独制定暑期校园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方案,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请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按要求填写《2017-2018学年暑期轮休工作表》(见附件),各教学研究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订暑期轮休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于7月2日前报送党校办。少数部门对执行轮休工作确有困难的,须另行制订工作方案,于6月29日前报党校办。联系人:张晓慧,电话:13777494652(694652),邮箱:dyb@zufe.edu.cn,地点:行政楼407室。
附:
2017-2018学年暑期轮休工作表.xlsx
校长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