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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

2018年05月15日 14:51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通知的有关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人作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根据上级部门精神,高校校级领导原则上不推荐。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及工作要求

推荐名额: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工作要求:为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推荐部门将推荐表(附件2)在5月20日前(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4中),电子稿发送至rsc@zufe.edu.cn,联系人:王玉龙,联系电话:87557384。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 2:2018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doc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培养人员成果统计及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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