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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05月13日 14:58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定于2015年5月18日至20日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1.预备会议:5月18日(周一)下午13:30;
2.第一次全体会议及开幕式:5月19日(周二)上午9:00;
3.分团讨论:5月19日(周二)下午13:30;5月20日(周三)上午8:30;
4.第二次全体会议及闭幕式:5月20日(周三)下午13:30。
二、会议地点
下沙校区学术中心二楼第一报告厅;各代表团分团讨论会议室
三、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议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参会人员
预备会议:正式代表
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人员、列席人员
分团讨论:正式代表
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代表
五、有关要求
1.我校大学更名后的第一次党代会是全校共产党员和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家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周密安排,在行动上层层落实,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
2.请各代表团团长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会代表的组织工作。所有代表与会时须着装整洁,佩戴代表证,遵守会议纪律。
3.各次大会请所有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提前二十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迟到或早退。
4.为了确保大会的圆满成功,请全校各级党组织和正式代表及时安排好工作(有课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统一进行调课),保证按时参加会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必须先经所属代表团同意后,报大会秘书处批准。
5.请各部门、各单位在大会期间认真做好本部门日常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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