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2013级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今年,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增的“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管理模块”首次投入使用,为保证2013级学位论文查重和匿名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使用说明(建议使用IE浏览器)
 
      (一)研究生在线论文提交准备工作
 
      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已经完善个人信息的研究生,可以直接进行论文上传。信息不够完善的研究生,需要对个人信息予以完善,才能提交送审论文。需要完善的个人信息有:
 
      1.研究生在系统中选择导师
 
      研究生登陆硕士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选择导师后,点击右上角“提交”。
 
      2.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改“学生类别”
 
      专业学位研究生登陆硕士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将学生类别修改为“专业学位硕士”后,点击右上角“提交”。
 
      (二)学位论文上传
 
      研究生登陆硕士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点击论文送审登记”,在选项中录入论文基本信息。其中,“是否二次送审”选择“否”,点击“浏览”查询所要上传的论文后,点击“上传”和“提交”。论文上传支持word和pdf格式,推荐使用word格式。
 
      (三)导师审核
 
      导师登录校园信息门户后,在左侧“业务系统”中点击“研究生系统”(或登陆研究生处首页的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学位管理——在线论文盲审——送审论文导师审核”后,页面出现学生上传的论文清单,点击“下载”后可以查阅论文,点击“审核”可以出具审核意见,确定该论文“退回修改”或是“同意查重并盲审”。
 
      (四)学院审核
 
      研究生秘书登录校园信息门户后,在左侧“业务系统”中点击“研究生系统”(或登陆研究生处首页的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学位管理——在线论文盲审——送审论文院系审核”后,选择“导师审核通过”,页面出现符合要求的论文清单。待论文收齐后,点击左侧菜单“送审论文批量下载”,分专业下载论文后,将电子稿提交研究生处查重。查重通过的论文,点击“送审论文院系审核”,选择“导师审核通过”,点击“提交”按钮。
 
      二、学位论文查重、匿名评审及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              工作环节  |  
            完成时间  |  
            负责部门  | 
         
 
          
          |   内容  |  
            备 注  | 
         
 
          
          |   研究生在线提交论文(论文封面上不用填写送审编号,送审编号由系统生成),导师网上确认。  |  
            11月15日前  |  
            学院(部)  | 
         
 
          
          |   论文重合率检测与盲审  |  
            重合率检测  |  
            11月20日前  |  
            研究生处  | 
         
 
          
          |   经重合率检测合格的论文,学校统一组织盲审。未合格的论文,退回研究生作重大修改,送审延后。  |  
            11月23日—  12月18日  |  
            研究生处  学院(部)  | 
         
 
          
          |   答辩申请  |  
            盲审合格者递交《答辩申请表》,学院(部)审查答辩资格,将符合资格者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  
            12月22日前  |  
            学院(部)  | 
         
 
          
          |   符合资格者根据盲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论文后,向学院(部)递交论文答辩文本7份(按研究生处要求制作)。  |  
            12月25日前  |  
            学院(部)  | 
         
 
          
          |   申请人向学院(部)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1式2份。  |  
            12月25日前  |  
            学院(部)  | 
         
 
          
          |   论文答辩  |  
            按《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操作。  |  
            12月28日—  1月10日  |  
            学院(部)  | 
         
 
          
          |   答辩材料汇总、归档  |  
            1.研究生根据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学院(部)整理答辩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  3.研究生向学院(部)递交4本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的正式论文(其中1本学院(部)留存,1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图书馆,2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处),论文电子文档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处信箱(yjs@zufe.edu.cn)。  |  
            1月5日—16日  |  
            学院(部)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  |  
            1月18日前  或下学期开学初  |  
            学院(部)  |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