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于12月中旬公布。自2023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制”和“申请考核制”两种,取消“普通招考制”(考试科目考核),具体招生计划和申请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特此提醒。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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