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教学管理 | 学科科研 | 学生天地 | 党建工纪 | 院务工作 | 校友工作 | CFA&FRM | 下载中心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管理>>研究生苑>>正文
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11日 15:50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推进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加强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教育厅启动了2022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对照“两个先行”新目标新任务,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助力打造“8个高地”和“三大科创高地”,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新思路、新理念、新观点;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坚持课程内容与课程思政、学科前沿、科学研究、实践案例等有机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

二、申报类别

课程类别分完全在线、线上线下结合两类。其中,完全在线课程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各授课团队自行安排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立项建设指南见附件1。

三、课程申报要求

1.课程内容须遵守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政治性、 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立项资格。

2.课程已纳入最新培养方案,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合 理组织编排教学内容,紧扣关键要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且在未来三年能够稳定开设。

3.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能顺利达成学习目标。

4.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过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

5.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安排,能在既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视频录制、上线、运行,并做好课 程介绍、学习任务、学习要求、课堂讨论、考核测验等教学辅助学习资源建设工作。课程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

6.承诺愿意供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享使用。

7.优先支持服务浙江“两个先行”“8个高地”、数字经济和“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的课程。

8.已获国家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受理。

9.各学院要组织动员、鼓励支持本学院相关教师参与申报,已获校级研究生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原则上应继续申报省级优秀课程。

具体课程建设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教师(团队)根据课程建设指南申报至所在学院,鼓励以跨单位教师合作方式联合申报,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3,学院汇总材料并审查后于11月1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申报书与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施淑珍(87557173)。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就同一门课程,一般只推荐1项申请立项建设。

3.省教育厅委托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课程。

4.立项课程教师(团队)根据项目申报书,参照课程制作规范,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试用与改进。学校将给予获立项项目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各学院给予配套经费资助(学院资助金额请填写在汇总表中

5.省教育厅委托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验收,达到要求的课程认定为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五、其他要求

1.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课程开发投入力度,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主动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课程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省研究生优秀课程。

2.严把研究生课程的质量关,对推荐上报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课程质量。

3.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统筹使用省重点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等各类经费,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验收结果作为学科建设水平考核、教育资源分配、申请省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重要参考。

附件:1.课程立项建设指南

2.课程建设要求

3.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4.单位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1日



上一条:金融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公告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