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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5日 16:40  点击:[]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学位点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做好学校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预答辩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预答辩对象

1.2018级博士研究生

2.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3.各类延期毕业研究生

三、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研究生提交的预答辩论文,应按照盲审格式制作,文中不得出现导师等相关信息。

3.学院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预答辩委员会。博士预答辩委员会由5-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硕士预答辩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本人应回避,不担任预答辩委员会任何职务。

4.研究生按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预答辩过程中不得提及导师信息。博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30分钟,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

5.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按照《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规定的本学科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文献综述、论文水平、写作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将意见填入《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6.预答辩委员会填写《预答辩表决票》,作出无记名表决结论。学位论文预答辩需要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否则将延期一个月以上重新参加学院组织的预答辩。

7.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由学院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8.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预答辩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预答辩结束后,由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平台中提交学生预答辩结果。

2.10月29日前,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11月1日后进行论文重合率检测和匿名评审。

3.“预答辩论文”和“审查论文”按照“盲审用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制作,A4纸双面打印装订。“盲审用学位论文”的制作要求具体见《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四、附件下载清单

1.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相关材料(研究生下载)

2.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相关材料(研究生秘书下载)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5日


  • 附件【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相关材料(研究生秘书下载).rar】已下载66

  • 附件【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相关材料(研究生下载).rar】已下载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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