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19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财大〔2014〕91号)文件精神及浙江财经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请、评审委员会初评认定,产生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现进行二次公示:
公示期为3月3日—3月5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自公示之日起,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三天。联系人:谢老师、廖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105,邮箱:2407143462@qq.com。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