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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2013-2014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5年01月13日 16:01  点击:[]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十三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5〕2号)精神和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浙江财经大学2013-2014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与《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教职工群众中公认度高。
3.家庭和谐。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邻里和睦,家庭和美,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活动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进行,每个二级工会推荐1-2名候选人。要求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党总支同意并在本部门公示后,报校工会,学校成立委员会进行评选,报校党委审定。
2.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推荐的教职工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评选对象重点是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3.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先进典型的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先进的教职工评选出来,使推荐评选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创业创新热情的过程。
4.“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全校共评选15名。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第十三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
5.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推荐报送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于2015年1月19日前报校工会。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详见附件。表格内所有内容请各二级工会为其填写。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应经所在部门审核。
2.主要事迹材料要翔实、有典型事例,不少于1500字(仿宋,小四字),须用计算机打印在表格内,打印不下可附页。另附简要介绍300字,数码生活照一张。以上电子材料请一并发送到gh@zufe.edu.cn。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13-2014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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