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浙教工〔2019〕39号)精神,结合我校对困难教职工家庭有关补助政策,认真落实做好送温暖工作,现开展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及学校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工作,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困难补助对象
1.困难教职工家庭;
2.教职工本人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4.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含非编职工会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本年度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赌博行为。
三、困难补助申请及推荐办法
1.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附件2),经分工会审核盖章后,统一报校工会。
2.除个人申报外,由各分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排摸,推荐需帮扶的困难职工名单,并上报《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组织推荐表》(附件3)。
请各分工会对符合申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教职工进行调查审核(详见附件),申报者认真填写附件1《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符合学校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的教职工,申报者认真填写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并于12月6日前将《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组织推荐表》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12东),电子表发至:gh@zufe.edu.cn,联系人:金辉,电话:0571-87557048。
各分工会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推荐、上报工作,确保将送温暖的经费用在真正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
附: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docx
1.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docx
2.浙江财经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登记表(个人申报).doc
3.浙江财经大学困难教职工组织推荐表.docx
校工会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