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根据研究决定,自2014—2015学年第1学期起,全校各年级课程考核取消“放弃考试”,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遵照新办法施行。
教务处
2014年9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浙江财经大学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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