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校2013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2013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年龄到2013年12月31日满18周岁至22周岁的公民,2013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男生身高为162cm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女生征集条件以今年征兵命令为准)
四、奖励政策
(一)在校生:保留学籍,退役后1年内可回原校复学;对本考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国家财政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二)应届毕业生:提拔军官、选取士官、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国家财政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军队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两年,每月发放津贴费,第一年500元/月左右,第二年600元/月左右;义务兵现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团以上单位批准可转为士官。
五、咨询联系 下沙校区行政楼106室,0571-86735746
人武部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