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3〕31号)的文件精神和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初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产生金融学院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初评名单(详见附件)。自今日起对初评名单进行二次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结果存在疑义,请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在公示期内实名通过邮件反映,联系邮箱:1025027468@qq.com,逾期不予处理。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