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及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提交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产生金融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初评名单,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月6日前实名反馈至邮箱1025027468@qq.com,逾期不予处理。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上一条:金融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的决定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