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提交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审核评审,产生2020—2021学年金融学院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初评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1月11日前实名反馈至421办公室陈老师:0571-86732332,1025027468@qq.com。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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