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各班: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大[2020]113号)文件精神,坚持认定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保护隐私的原则,经学院研究决定,现成立2020-2021学年金融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如下:
见附件。
金融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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