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个人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评定,上交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现就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情况予以公示,有异议的同学请于10月12号之前反馈学院戎老师,电话:0571-87557105,邮箱8714726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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