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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19年02月19日 10:24  点击:[]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15]1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9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2次(含)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经评选为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学院本届毕业生人数的4%的比例评选。金融学院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19名          

三、评选程序

各班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提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经学院、学生处审核并报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确认。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并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四、评选时间

请各班于2019年2月26日前将《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电子版发至邮箱453910417@qq.com,纸质版交到学院楼421办公室。

联系人:蒋老师,0571-86735809,邮箱:453910417@qq.com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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