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助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决定,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档4500元/学年,二档2700元/学年,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30日——11月3日,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557105
地点:3号学院楼421办公室
邮箱:8714726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