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明栋基金”评审办法》、《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明栋基金评办法补充规定》,特设立“明栋基金”助学奖,以资助我院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学生成长成才,现将2019-2020学年“明栋基金”助学奖之学业资助类、生活资助类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审核公布备案的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的除外。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明栋基金”学业资助类资助名额9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生活资助类资助名额7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
三、申请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上进,关心集体;
4. 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5. 生活俭朴,消费合理;
6. 同一学年没有获得其它企业奖学金或个人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下载填写《“明栋基金”助学奖申请表》(附件1),并于10月8日之前上交电子+纸质稿至学院楼421办公室沈老师处。
注:
①电子版注明年级+班级+姓名+申请种类,如“XX级金融学X班XXX-学业资助类”、“XX级金融学研究生XXX-学业资助类”,电子版收件邮箱378043772@qq.com;
②纸质版格式内容与电子版一致,正反双面打印,表格部分不超过2页,申请理由尽量简要概括,800字以内,不建议附页,必须有申请人手写签名,打印签名无效。
2.同一学年内,学业资助类和生活资助类助学奖不能兼得。
3.学院按照资助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遴选出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五、其他要求
1. 申请表中主要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勤工助学情况等栏目填写有效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2日期间。
2. 申请表中涉及到的家庭或个人有何突发情况、成绩排名、综测排名情况、主要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均需提供相关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并与申请表一同上交。
3. 学院将组织受助学生定期向“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学习、生活等情况。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