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院2016、2017和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条件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的评选细则《金融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2019)》,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评选办法一览: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请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申请办法》。
三、步骤
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申请及汇报阶段(9月17日-9月25日)
1.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班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初评名单;
2.各班向辅导员书面汇报初评情况;
3.各班在学生班级QQ群、微信群公示综合测评、奖学金初评名单不少于3天。
(二)填表及初审阶段(9月26日-10月15日)
组织学生填写各类申请表,带班辅导员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三)审核阶段(10月15日-10月23日)
1.学院对各类表格进行审核;
2.上报学校,学院初评名单。
各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四、组织实施
1.各班应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
2.各班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先进班级申请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学院将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学院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4.各班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
5.各项初评结果必须在班内公示,并及时听取学生意见,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学院及评审小组提出,各班评审小组和学院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班综测小组或带班辅导员,学办联系电话:86735809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