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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2023年02月17日 15:39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申报毕业生、教师候选人各1名。学院可推荐毕业生1名、教师1名参加校级评选推荐。

三、推荐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组织推荐。各位老师可根据通知要求,推荐赴基层就业做出突出业绩的毕业生(毕业不超过10年)和自荐指导服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院将认真对照推选条件,最终组织择优推荐毕业生和教师各1名上报学校。

(二)学校遴选推荐。学校根据各学院、研究院推荐情况开展遴选,并最终推荐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各1名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实行“推荐者负责制”。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年限要求以2023年3月31日进行计算),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请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四)请有意向老师将汇总的电子材料按“姓名+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于2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025027468@qq.com。

如有疑问,可以联系金融学院楼422办公室,陈老师,0571-86732332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2.“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3.“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

 

金融学院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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