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教学管理 | 学科科研 | 学生天地 | 党建工纪 | 院务工作 | 校友工作 | CFA&FRM | 下载中心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通知>>教师通知>>正文
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15日 15:1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满足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学校决定开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博导遴选申请学科为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二、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原则上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所带研究生未发生过学术不端事件。系统主讲过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近三年内无重大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事故。

(三)应具有正高职称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具有副高职称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两年的教师,达到规定的科研条件后可以申请破格申报。申报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应在57周岁(含)以下。教师申报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以正高职称身份申报,近五年应达到以下科研条件:

1.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英文Top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SSCI等英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在中文一级B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1篇可用1部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替代);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1次(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成果奖励1次(排名前二),或研究成果被正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至少1项科研项目),且近五年各类项目经费至少达到10万。

(五)以副高职称身份破格申报,近五年应达到以下科研条件:

1.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中文一级B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英文Top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在SCI、SSCI等英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在SCI、SSCI等英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在中文一级B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论文(1篇可用1部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替代);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1次(排名前二),或省部级一等以上成果奖励1次(排名前二),或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其中正省(部)级领导批示至少1次。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1项省部级项目,且近五年各类项目经费至少达到20万。

三、导师资格认定

在原工作单位已被聘为博士生导师的教师,若在调入前任意连续五年科研成果满足我校博导遴选基本条件,可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9月30日前,申请人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或《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向二级学科博士点(学科方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10月21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科研水平,对是否同意申请人为博士生导师候选人进行表决,通过后将下列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简况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所有电子文档。

(三)11月10日前,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院审核情况进行复核。

(四)11月3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

(五)12月中下旬,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者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新增博导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统计时间

1.教师任职时间:正高职称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前满1年。副高职称任职时间不少于两年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前满2年。

2.成果和项目统计时间:“近五年”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22年9月。

(二)成果认定

1.主持的科研项目系指近五年内获批立项的项目,以立项发文时间为准。

2.成果和项目级别以获得时当年科研处公布执行的文件为准。

六、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要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52]号)的有关要求做好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工作,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跨一级学科申报博士生导师的教师,其研究成果须与申报学科有较强的关联性。

联系人:单老师  电话:89317

附件: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

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简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评价补充规定(浙财大金[2022]8号)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