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专业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财大党(2020) 44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开展金融学院学生社团专业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学生社团专业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金融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类社团专业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学术研究类社团专业指导教师应为专业课教师;
2.政治素质过硬,品德高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3.在学生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业务水平较高或具有一定专业特长,能够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4.乐于奉献,有时间、有精力对学生社团发展建设和活动开展进行有效指导,乐于从事学生社团管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专业指导教师应定期指导社团工作,通过专题讨论、成员谈话等方式,对社团日常工作、学科竞赛、社团评比、交流学习等方面进行指导;
2.关心社团成员发展情况,指导社团做好考核和评优工作;
3.配合学院党团组织做好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选聘办法
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金融学院社团专业指导教师选聘申请表》,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845784371@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书记王伟伟、辅导员刘仰璟,联系电话:0571-86735809,0571-87557403,地址:金融学院楼 419a办公室。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