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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7日 09:38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各相关老师: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7〕7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4-2015年申报,截止2016年12月30日按计划已到期的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

2.结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附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附公开出版著作的原件1份和封面、封底、目录页和版权页复印件1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其他的,需附有关报告文稿及其推广应用材料。成果都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

3.材料及时间要求:申报结题者须提交《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3份(附件1),并附相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将结题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7年5月10前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6)。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后于2017年5月10日前提交延期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马利刚

联系电话:87557316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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