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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明栋基金”助学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0日 16:21  点击:[]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明栋基金”评审办法》,特设立“明栋基金”助学奖,以资助我院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学生成长成才,现将2021-2022学年“明栋基金”助学奖之学业资助类、生活资助类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审核公布备案的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的除外。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明栋基金”学业资助类资助名额9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生活资助类资助名额7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

三、申请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上进,关心集体;

  4. 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5. 生活俭朴,消费合理;

  6. 学业资助类助学奖面向学校发文认定为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的学生参评,生活资助类助学奖面向学校发文认定为重点资助的学生参评;

  7. 同一学年没有获得其它企业奖学金或个人捐赠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下载填写《“明栋基金”助学奖申请表》(附件1),并于10月26日之前上交电子+纸质稿至学院楼421办公室沈老师处。

注:

①电子版注明年级+班级+姓名+申请种类,如“XX级金融学X班XXX-学业资助类”、“XX级金融学研究生XXX-学业资助类”,电子版收件邮箱976504886@qq.com;

②纸质版格式内容与电子版一致,正反双面打印,表格部分不超过2页,申请理由需另附页详细写,必须有申请人手写签名,打印签名无效。

  2.同一学年内,学业资助类和生活资助类助学奖不能兼得。

  3.学院按照资助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遴选出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五、其他要求

  1. 申请表中主要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勤工助学情况等栏目填写有效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2日期间。

  2.申请表中涉及到的家庭或个人有何突发情况、成绩排名、综测排名情况、主要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均需提供相关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并与申请表一同上交。

  3. 学院将组织受助学生定期向“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学习、生活等情况。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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