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浙江财经大学期末考试管理制度的要求,期末考察考试的试卷(包括必修和选修)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的时间交至试卷收发室(金融学院试卷收发室是433)进行统一管理。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关于试卷命题、评卷、装订的注意事项,以及试卷命题参考范例,请参考2016年11月18日《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学院考试试卷命题、评卷及装订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学院考试试卷命题、评卷及装订工作的通知
为迎接评估检查,进一步规范试卷命题、评卷以及考后试卷装订等环节的工作,现结合本次学校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结果,将有关规定重申和补充如下:
一、试卷命题
1.试卷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教学大纲较为陈旧的须更新。
2.试题应以考核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为重点,也应有一定份量的综合性、灵活性、创新性试题。
3.试题应以本学期教学内容为主,试题覆盖面要宽,容量要大,题型多样,份量适中,不同题型分值分布须合理,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要符合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注:本次学校教学检查反馈意见中题型单一、题量过少、不同题型分值分布不合理被列为常见问题。)
4.试卷必须出A卷和B卷两套,并附试卷评分标准。(注:本次学校教学检查反馈意见中“只有试卷答案,没有评分标准”被列为普遍问题。)
5、《试卷命题参考范例》详见附件1:金融学2015-2016-2 A卷
6、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67号)关于期末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避免过高过低现象,同一教学班成绩90分以上者不超过教学班人数的20%”。
二、试卷评卷
试卷评阅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成绩,不得参杂或考虑其他因素给人情分、照顾分。批阅要求主要有:
1.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
2.批阅过程中的误笔处,应划掉后更正,并由阅卷教师在更正处签名。
3.试卷批阅标记应统一规范,不要加分和减分同时混用。分数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4.试卷评卷人需签字。
三、试卷装订
试卷应以教学班级为单位统一装订成册,装订时需将试卷纸整理整齐,整本试卷力求简洁大方。装订顺序如下:
(1)总评成绩表;
(2)平时成绩表;
(3)试卷分析;
(4)试卷原卷;
(5)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6)学生答卷(按成绩单的名单顺序排列)
小建议:各位阅卷老师可以在考试结束收卷时(可委托监考老师)将试卷按照名单顺序排序,或在阅卷前先将试卷按照名单顺序排序。这样既便于改完试卷后登记成绩又便于最后装订。
四、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表
附件1. 试卷命题参考范例:金融学2015-2016-2 A卷
附件2. 浙江财经大学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