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教育厅课题集中受理结题时间截止到 2015 年 10 月 9 日 ,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并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年度进展管理和结题管理,材料不全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结题手续。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反馈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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