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教学管理 | 学科科研 | 学生天地 | 党建工纪 | 院务工作 | 校友工作 | CFA&FRM | 下载中心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学科科研>>科研管理>>正文
关闭窗口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14年度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选题的通知

2014年04月30日 11:09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切实提高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应用能力,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继续实施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以下简称攻关计划)。为做好2014年度攻关计划的选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种类

推荐的选题主要包括基础理论类和应用对策类。

基础理论类旨在研究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理论问题,侧重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问题,以及我省学科建设中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学术理论问题和学术资料库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集成性。

应用对策类旨在研究对转变我省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实践问题,侧重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急需解决的决策与咨询问题,以及我省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促进成果转化的现实问题,力求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

二、征集要求

1.推荐的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2.各高校推荐的选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没有合适的也可不推荐。各类选题的推荐人须填写《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选题推荐表》(以下简称《选题推荐表》)(见附件1)。

3.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需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选题进行认真评审和充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需填写在《选题推荐表》上,否则不予受理。

三、提交材料

请各专家于201456日前将《选题推荐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323办公室,逾期作放弃处理。

四、其他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指南选题的征集工作,结合本校和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充分论证,反复凝练,突出问题导向,明确主攻方向,使选题体现研究的必要性与前瞻性。

2.为避免重复立项,凡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重大委托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资助的选题,不再推荐。

3.凡被正式列入攻关计划的选题,其推荐人承诺同意对其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将从正式列入攻关计划的选题中遴选产生,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附件【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选题推荐表.doc】

上一条:金融学院2014年科研成果统计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杭州市社科规划“水文化”、“人民政协理论”和“妇女与家庭文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