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教学管理 | 学科科研 | 学生天地 | 党建工纪 | 院务工作 | 校友工作 | CFA&FRM | 下载中心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学科科研>>科研管理>>正文
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01日 15:43  点击:[]

各学院、部门:

2022年度全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类别

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的具体任务和当前统计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统计制度方法、统计监测研究、大数据应用研究、统计法治与监督、统计基础理论与其他等研究(参见附件1)。

2022年度全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重点、青年和基地项目,申报时可选择其一。

二、申报范围和时间

申报范围:面向全省统计系统、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等,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4月15日。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项目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实质性研究。

2.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基地项目负责人应为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需结合基地特色、学科优势和研究特长。

每位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有申请延期结项且还未完成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须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基地)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等申请材料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8份并通过E-mail报送电子文档。

2.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含学院盖章的汇总清单一份)于系统申报后,4月15日前交至科研处。材料由学校盖章统一寄出。

四、项目经费

通过结项评审的重大项目给予3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重点和青年项目根据结项评审等级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基地项目根据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给予经费资助。启动经费在项目立项计划公布后开始拨付。

科研处

2022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