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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自2017年开始,我校正式加入国家留学基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在原来教师国家公派出国渠道基础上,国家留学基金将通过该项目每年定向给我校10名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指标,为做好该项目教师的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学校将优先推荐入选学校重点和一般资助教师参加该项目,凡符合国家留学基金派出要求的,将由国家留基委以国家公派名义派出,由国家留学基金按统一标准资助,其他符合条件教师也鼓励积极申报。

二、项目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在3月18日前,请符合条件教师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1),一式四份交所在单位,其他材料可在获得学校正式推荐资格后再按要求补交。

2. 3月20日前,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电子稿同步发送到szgl@zufe.edu.cn邮箱。

3.3月30日前,学校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给我校名额数,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并排序。

4.4月10日前,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教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网站进行项目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 5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我校推荐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录取工作。

6. 6月起至12月底,符合派出条件教师陆续派出;逾期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三、其他说明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其与学校资助出国的差异如下:

1.国家公派以国家名义派出,层次更高,对后期申报相关留学归国人员项目及人才工程等均更有帮助。

2.资助力度更大。学校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分别是按照国家公派的90%和80%进行,半年和一年下来差异还是很大的。

3.对入选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回校后学校再给予1万元的科研启动金资助。

为鼓励出国教师提高外语水平,自2017年开始,对于教师参加PEST5考试合格,或参加上外出国外语培训合格的,相关考试或培训费用学校均予以全额报销。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崔秀秀、马利刚

电话:87557316、87557036 地点:行政楼306

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doc】
      【附件2. 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docx】
      【附件3. 选派工作流程.docx】
      【附件4.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5. 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6.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docx】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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