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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我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的通知》(浙组通〔2013〕49号)要求,我校在职教职工党员要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在职党员一般应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也可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报到,每年在报到社区开展2次以上的志愿服务。
经研究,我校机关党员由机关党总支统一组织到下沙校区所在地白杨街道集中报到,开展组团服务。其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可根据通知精神自行到党员所在社区报到,也可选择和机关党员一起到白杨街道集中报到。东方学院党委、成教学院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根据文件精神自行组织所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工作。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党员报到情况的统计工作,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于12月13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稿发送组织部邮箱zzb@zufe.edu.cn.com,联系人:段雪辉,李伟;联系电话:87557365、87557034。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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