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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5

关于做好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4-12-25 16:08 (点击: 7)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15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定比例

评定比例为各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

2015届毕业生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63

6

会计学院

66

7

金融学院

72

7

工商管理学院

23

2

信息学院

4

1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58

6

法学院

20

2

外国语学院

13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1

1

人文学院

9

1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部

18

2

城乡规划与管理学院

6

1

合 计

363

37

三、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术刊物(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一篇文章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在规定学习期间,至少获得过两次以上优秀奖学金和一项荣誉称号。

5.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15%。

6.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或当学年休学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步骤

1.各学院(部)建立相应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学院(部)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担任组长,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担任组员。

2.组织评审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 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各学院(部)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必须在学院(部)内公示三天,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遇学生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予反馈。

4.公示完毕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如无异议则报学校批准,最后由学校发文。

5.登记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于1月13日前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yjs@zufe.edu.cn。其中,《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各学院(部)按附件样式,用A4、70g以上纸张正反面印制。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12.25

附件【附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附2: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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