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研究生工作 > 正文

学生工作

研究生工作

关于评比2013—2014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5

各学院(部):

    为表彰先进,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开拓创新。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13-2014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一、 宗旨

    表彰和宣传在共青团的各级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广大青年学生团员和基层团组织,树立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的模范形象,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迎接新的挑战。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团员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必修及限选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6.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列班级前30%;

7.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做出较大贡献;

(二)优秀团干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必修及限选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6.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列班级前30%;

7.担任团小组组长以上团内职务6个月以上;

8.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能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本支部的特点,认真组织团的活动,开展团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三、评比办法和名额

1.“优秀团员”的评比由各学院推荐,经党委研工部审核报校团委,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比例为实际参评团员数的3%。

2.“优秀团干部”的评比由由各学院推荐,经党委研工部审核报校团委,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比例为实际参评团员数的2%。

四、评选步骤

(一)评审阶段

1.成立评审组织,确定各评审小组负责人;

2.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评优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对初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填表及审核阶段

1.组织填写各类评审表,辅导员对评审表进行审核,并在评审表上签字;

2.各学院对所报评审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并于12月1日前将汇总表及评审表上报研究生处,汇总表须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汇总表用excel格式上报,务必规范格式,有关内容见附件3);

(三)审定阶段

1、研究生处对所报评优材料进行审核,不符规定的材料退回各学院整改;

2、校团委审定最终名单;

五、组织实施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各项评奖评优工作,建立相应各级评审组织,确定各级评审小组负责人;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落实评奖评优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各项评奖评优有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如遇不明事项或特殊情况须及时向上级评审组织汇报;

3.各学院应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评审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各学院须对各评审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并请于12月1日前按时上报;

4.各班评选结果必须在班内公示三天,并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遇学生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进行复议,并及时答复学生,同时须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团员评审表

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团干部评审表

3、浙江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评奖评优汇总表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附1:浙江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优秀团员评审表.docx

附件【附2:浙江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优秀团干部评审表.docx

附件【附3:浙江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评奖评优汇总表.docx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