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教师通知 > 正文

本科生教育

教师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财苑学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彰奖励长期服务学校,在学术研究上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促进我校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评选暂行办法》(浙财大〔2014〕43号)(附件1),学校现开展2018年度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职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若享受过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2018年1月1日之前须按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已执行满5年,且如约完成了聘后5年的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目标任务考核者,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但成果的起算时间须从引进考核期结束之后开始。

已入选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且如约完成了资助期目标考核任务者,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但成果的起算时间须从其考核合格之后开始。

二、选拔名额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总体要求,选拔校“财苑学者”10人,2018年全校择优选拔不超过2名。

三、申报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上(2018年申报人员须在1968年1月1日之前出生)。

2.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含)以上(2018年申报人员须在2013年1月1日前聘任正高职称)。

3.任现职以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且每学年承担1门(含)以上本科课程,近5年学评教成绩优良。

4.其他条件按照《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评选暂行办法》(浙财大〔2014〕43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申报书》(附件2)1份,《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申请人代表作送审清单》(附件3)及三篇本人代表性论文(著)(一式三份),交所在学院,双肩挑人员须回其学科归属所在单位申报。

2.学院(研究院)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并组织学院(研究院)学术(教授)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评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择优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各学院(研究院)限报1人。3月29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复核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将受理并公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同时将申请人代表作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学术水平评议。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发文。

五、部门申报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申报书》1份,经部门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2.《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申请人代表作送审清单》3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3.三篇代表性论文(著)(一式三份)。

“财苑学者”评选工作是学校贯彻落实人才兴校战略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研究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2018年评选工作圆满完成,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吴娇娇 电话:8673 1283地点:行政楼303室

电子邮箱:rcgc@zufe.edu.cn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评选暂行办法》(浙财大〔2014〕43号)

附件1

2.《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申报书》

附件2

3.《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申请人代表作送审清单》

附件3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